全球资讯:车位使用权协议与租赁协议区别有哪些?汽车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看这里
2023-06-25 15:25:19 来源:民企网
车位使用权协议与租赁协议区别
法律分析:产权车位指的是个人拥有车位的产权,有车位产权证明。与商铺、办公用房一同称为“非住宅用房”,这种车位与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一样,可以买卖,能办产权证,也能办国土证,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租赁车位也叫使用权车位,是拥有此车位的人只有车位的使用权,产权不在个人手中,故没有产权证,不能买卖。只可以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汽车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买车最可能需要注意的就是标的物瑕疵,比如车辆之前发生过交通事故,浸泡过水以及其他导致车辆本身瑕疵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